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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

 

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文件

潮宣通〔2008〕13号

关于举办“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

时代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为充分展现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我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一批优秀典型人物在推动潮州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以人物的视角展示潮州科学发展的巨大成果,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潮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特举办“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时代精神,唱响奋进凯歌”为主题,深入挖掘、评选出一批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潮州升格扩大区域以来涌现的事迹感人、社会公认度高、影响范围广泛的时代典型人物,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典型、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开放、务实、创新、奉献”的新时期潮州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潮州新一轮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人物必须发生在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潮州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即1978至2008年期间),在潮州市内工作、学习或生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体现了“开放、务实、创新、奉献”新时期潮州人精神,为潮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公民均可参选,不受性别、年龄、户籍、职业限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和代表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和改革创新精神,有力推动了潮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了时代进步,引领了社会风尚。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复杂环境中艰苦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行业领域成绩显著,群众中有较高声望,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创业典型。
   (三)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特别感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受到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楷模。
   (四)在潮州改革开放事业中勇立潮头,敢于创新,敢闯敢为,在经济、社会、文化某个领域中勇开先河,在思想创新、观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某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革新,重大活动或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重大奖项和荣誉的改革先锋。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具体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推荐(5月下旬~7月底)
    下发评选通知,通过媒体发布评选信息。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推荐预备候选人,同时接受个人或团体自荐(推荐表见附件)。所有候选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推荐表一式二份;(2)获奖证书(市级以上奖项)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图片(照片);(3)预备候选人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附电子版)。材料请送: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280264,联系人:陈武)。截止时间2008年7月31日。
    第二阶段:筛选初评(8月初~9月中旬)
    评委会办公室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基础上,对预备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经评委会充分酝酿,筛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并在新闻媒体刊登其主要事迹,接受公众监督投票,发动社会各界通过网络、短信投票、邮寄信函等方式参与评选活动。投票截止时间2008年9月20日。
    第三阶段:组织终评(9月下旬~11月初)
根据评审条件和社会各界投票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委会对经公示的20名预备候选人进行多种方式的考评审核和投票,综合评选出10名候选人为“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其余10名候选人获提名奖,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11月中旬~12月初)
    举办“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颁奖晚会,届时邀请市领导颁奖。向当选的“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颁发奖杯和证书,提名奖颁发纪念品和证书。
    第五阶段:广泛宣传(12月初~12月底)
    在媒体刊发“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名单、先进事迹,并配发照片;组织媒体报道组进行深入采访,推出“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事迹系列报道,向人们展示他们的人格魅力与精神风貌;组成“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全市巡回报告,使市民直接接触时代模范人物,学习和发扬从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时代精神。
        四、组织领导
    成立“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丽文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浩松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及我市各界代表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五、活动要求
    第一,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是纪念改革开放30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形式,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我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本地、本单位、本行业涌现的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推动科学发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选推荐工作。
    第二,广泛动员,重在深化教育。评选“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是对我市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升格扩大区域以来为潮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人物的充分展示和检阅。人物事件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各地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严格把关。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群众学。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深化新时期潮州人精神教育的有效载体。
    第三,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各地要抓住“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的契机,树立一批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先进典型。要把宣传教育贯穿评选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市升格扩大区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非凡成就,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形成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良好风尚。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辉煌三十年·潮州市十大时代人物”评选活动凝聚为促进潮州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推动潮州改革发展进程。

 


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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