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6月7日《长江商报》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局排水管理所将一片茂密树林砍了3000平米建新楼。该所负责人称,该所为配合一大型建设工程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2个月前搬来现址“临时过渡”。武汉市规划局相关人员表示,该处办公楼没有到规划局审批。
点评:“临时过渡”就得砍3000平米树,要是盖固定办公楼,那又得砍多少树?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在排水管理所眼中,“法”和“上级部门”之间到底该听谁的,这个问题未必清楚。
但也别动不动就拿上级部门来说事,上级部门让你砍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