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于2000年至2004年,先后收取姜某人民币31万元、美元2万元。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获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时,为掩饰犯罪而退给姜某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2007年初,已调至安徽省人大任职的周光全到北戴河学习,途经北京时主动和姜某联系,姜将周的退款折合20万元人民币再次送给周,周又全部收下。2008年3月,为了继续和周保持关系,姜到北京又送5万元给周。2008年4月,周了解到自己正在被纪委调查,又再次退给姜25万元。
周光全对一些贿赂款收下后退回——退回又收下——收下又退回,其行为反反复复,反映了一些腐败官员如履薄冰又暗存侥幸的心态。 陶小莫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