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0月8日专电 (记者 朱薇)重庆忠县的李建荣应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电话要求,在一个月内将冰毒和麻古两次贩进戒毒所,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罚款1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李建荣接到正在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江南的电话,江南在电话中要求向李购买冰毒和麻古。李与江南商定以每包冰毒400元、每粒麻古1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随后,李建荣以朋友探监为名,将一包冰毒(重约0.4克)和一粒麻古(重约0.05克)用塑料袋和锡箔纸包装好,带至忠县戒毒所,在看守所放风时,与江南等人在戒毒所的石桌旁假意聊天,趁看守民警进值班室接电话之机,李将毒品交给江南。半个月后,李建荣再次接到江南要求购买冰毒的电话,当天下午,李将一包重约0.4克冰毒用一个小封口的塑料袋装好后,再放进香烟盒带至忠县戒毒所内贩卖给江南。
江南两次从李建荣处购得毒品后,均藏于自己袜子内带进房间,与另两名同伙吸食。两次吸毒后,均将吸毒工具扔到戒毒所院墙外。半年后,因他人检举案发,李建荣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