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37岁的建筑公司工会主席蒋小阳帮农民工讨工资时,被一群不明身份者打昏,全身多处骨折。据陕西高陵县公安局马家湾派出所副所长王永康说,当时农民工在售楼部讨薪,没有过激行为。目前,高陵警方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12月6日《华商报》)
引起全国总工会高度重视的杭州“女工讨薪被打事件”甫一落幕,陕西又传出工会主席帮农民工讨薪被打事件,临近年底,欠薪问题“多发症”已然显现。以往我们见惯了农民工讨薪被打,如今工会主席也被如此施与暴力,这让农民工的权益很受伤。这些不明身份者表面上打的是工会主席,实际上打的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看来,光靠企业工会牵头帮农民工讨薪,还是远远不够的,仍需联合建设、公安、劳保、工会等部门共同发力,才能让农民工的汗水不会白流。
虽说帮农民工讨薪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企业工会在某些方面未免显得力有不逮。就拿工会主席蒋小阳帮农民工讨薪被打这件事来说,开发商根本不买企业工会主席的账,企业工会地位边缘化可见一斑。由于企业工会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也不是行政机关,只能依附于企业,因而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尤其是在出资人原始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和法人财产经营权这种"三权分离"的前提下,工会不可能分出第四个权力来,也就难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建筑领域发生的劳资纠纷,企业工会身处弱势地位更为明显。因为建立独立工会,让工会独立于企业之外,不受企业的制约,还未能真正成型。企业工会并不能成为职工的工会,只不过是企业的工会或企业的摆设而已。工会主席蒋小阳帮农民工讨薪被打,正是源自于企业工会的作用日趋边缘化所致。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的市场化进程中,不少企业工会作用并没有越来越强大,维护职工权益仍然存在诸多羁绊,如若不尽快提高企业工会的地位,不仅工会主席讨薪被打,农民工的权益也会越来越受伤。
从屡见不鲜的农民工讨薪被打到罕见的工会主席讨薪被打,“权益”很受伤始终贯穿其中,拿什么来愈合这道伤口,这是亟待化解的难题。企业工会在讨薪乏力的时候,拓宽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农民工权利保护的长效机制,显得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对农民工权利的保护应该是一贯的,不应该是今天通过领导出面解决某个问题,明天又通过突击检查来解决另一个问题。否则会使农民工的权利保护处于不稳定状态,今天权利得到了保护,明天又被侵害了。
工会主席帮农民工讨薪被打,狭义上受伤的是人,广义上受伤的是权益,我们需要反思的不单是如何医好工会主席的伤,更应该对企业工资发放进行一次“开胸验肺”。比如,可以考虑在银行为企业专门开立农民工工资账户,企业按时将工资存入账户,由政府统一发放工资。另外,可以考虑开立专门的农民工服务电话,每天设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电话录音,对于不及时处理问题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处分。另外,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应当加大罚款的力度。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工会主席帮农民工讨薪被打再次上演,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