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一批信访件1件,其中涉及湘桥区1件,涉水类案件1件。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市、区相关单位。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