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辐射大吗,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如何改善黄冈河凤江桥断面水质?”“哪些噪声污染问题可通过环保部门投诉?”上月市生态环境局两次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展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良好形象。
▲市生态环境局上线现场
群众提问:
黄冈河凤江桥断面水质不稳定,今年1、2月显示有关数据超标,是什么原因,接下来如何推进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答:
黄冈河水质不稳定的原因:一是我市黄冈河入海闸口长时间处于关闭状态,黄冈河下游凤江桥断面附近水体流动性差,清洁径流和自净能力下降,造成水质下降。且受雨水的影响,之前干旱少雨陆地积蓄的污染物,随地表径流流入黄冈河及各支流,间接影响黄冈河干流的水质稳定性。二是黄冈河流域内生活污水直排黄冈河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镇村污水处理设施部份虽已建成,但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直排黄冈河影响黄冈河水质。三是部分区域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饶平县是农业大县,黄冈河流域凤江桥断面上游乡镇以农业生产为主,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较多,大部分农业生产仍在使用化肥,存在农业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针对此问题,下一步的工作中,饶平县将进一步压实污染防治责任,保持攻坚态势,持续推进黄冈河流域的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水质监测,密切监视,对黄冈河水质保持高度敏感,密切关注水质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水质恶化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确保凤江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二是加强对黄冈河及各支流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环保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完善治理设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三是加快饶平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落实完善雨污分流工作,确保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提高镇村污水处理率。四是加强畜禽养殖业的帮扶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检查等方式,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科学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群众提问:
今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5G建设,随着5G信号的逐渐普及,建在我们身边的基站也将越来越多。请问基站辐射大吗?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市生态环境局答:
我国基站电磁辐射标准较世界发达国家更严格。我国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功率密度限值为40-65微瓦/平方厘米,欧洲大部分国家采用的国际通行标准为435-1000微瓦/平方厘米,可见我国标准较国际标准严格10倍以上。具体到基站建设,我国要求其功率密度限值的1/5即8微瓦/平方厘米或电场强度的1/5即<5.4V/m作为基站环评的管理目标值。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在国家标准范围内,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大量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结果表明,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公众可经常达到的区域,电磁辐射水平可控制在管理目标值8微瓦/平方厘米以下,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其辐射水平还小于我们使用的手机。
基站建设要履行环保手续,确保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建设单位要依法办理环评备案手续,并按规定开展电磁辐射监测,生态环境部门也会对基站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基站达到环保要求。另外,国家要求基站辐射监测情况对外公开,公众可以很方便地在我们辐射监测中心的网上查询基站的情况。
移动通信基站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手机等通信设备必须依靠基站来接力传递信号,基站的建设布局直接关系到手机的通信质量,因此在一些民居附近建设基站是必要的,布局足够的基站才能够满足信息覆盖、保障居民的通信需求。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建成并通过备案的基站有几千座。在这些基站中,功率密度、电场强度都远低于管理目标值,基站覆盖区域属于一级(安全区)。按照《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频率大于300 MHz,功率密度小于10微瓦/平方厘米的区域属于一级(安全区),在一级(安全区)环境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今后将联合相关单位,继续做好宣传工作,普及相关知识,消除群众的顾虑。
群众提问:
我家附近有个夜总会,晚上发出的声音吵到我们睡觉,要去哪个部门投诉?
市生态环境局答:
您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娱乐场所的经营噪声污染问题。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关于这个问题的监管部门有明确的分类。其中,音乐或固定设备、设施的噪声问题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场所内人员的夜间喧哗、吵闹噪声属于公安部门监管。另外,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是不能营业的,如果娱乐场所存在超时经营情况,则属于文化主管部门监管。上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12345”信访热线进行反映。
据了解,当地12345市民投诉热线,热线受理员接听群众来电后,对能直接解答的咨询类问题,依据知识库信息直接解答;不能直接解答的问题会及时转交相关区县、部门办理,相关区县、部门,会及时妥善办理来电事项并回复市民。除了可拨打12345投诉外,遇到类似的问题,群众还可拨打12369投诉或关注微信12369公众号进行投诉,或登录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在留言中心进行投诉。
3月下旬以来,市生态环境系统根据市歌舞娱乐场所联合执法机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巡查检查,并积极配合市歌舞娱乐场所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文化、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歌舞娱乐场所环境执法监管专项行动。
行动中,市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履职、依法执法,重点检查各场所是否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经营噪声扰民情况、是否存在场界噪声超标排放等,对没有落实相关污染防治要求的场所实施“一票否决”,坚决要求停业整顿;同时向各场所业主开展环境守法宣传教育。接下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歌舞娱乐行业环境监管要求和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本着规范业主经营、严惩环境违法的宗旨,继续认真履职,切实加强监管,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坚决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群众提问:
最近听说有些企业要作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否属实,这是干嘛的?
市生态环境局答:
属实。为加强社会监督,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从今年2月8日起执行。按照办法规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包括以下四类:一是重点排污单位,二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是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点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四是依法确定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由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这个系统是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建设,将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实现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市生态环境局也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培训指导,向各重点排污单位做了详细的解读,指导其落实环境信息披露等环境管理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通过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上线直播节目,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严于执法、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的新形象,对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强化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改进生态环境部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 | 潮州日报
编辑 | 翁纯
审核 | 詹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