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组织学习贯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并开展涉生机构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 : 2024-11-13 21:03:16 文章来源 : 潮州+ 潮州日报客户端

校园、培训机构人群密集,是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危场所”。近期,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重点结合校园实际情况,从硬件设施和制度建设落实等方面,对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细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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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湘桥区在城南中英文学校召开《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宣传贯彻会议,学习贯彻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校园以及校外涉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副区长王俊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警示教育片。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翟军仕结合实际逐条解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并从“防得住、逃得掉、救得了”三方面,要求大家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破网开窗”等整改措施,抓好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消防安全,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保民生”的观念,始终做到思想上不麻痹、作风上不松懈、措施上抓落实、工作上求实效,确保消防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定期开展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强化职能监督,从硬件设施、制度落实两方面靶向发力,切实把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高师生的应急逃生技能和自护能力,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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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还对部分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详细了解培训场所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消防疏散标识设置、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管理和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并组织涉生机构负责人实地参观部分培训机构整治情况,对完善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专业指导。



来源|湘桥区宣传新闻中心

编辑|翁纯

审核|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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