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产治理的潮州路径:理论与实践的交融
发布日期 : 2024-06-09 10:29:59 文章来源 : 潮州+ 潮州日报客户端

文化资产治理的潮州路径:

理论与实践的交融

□ 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陈岑博

文化资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文化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成果。它们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互鉴、增强文化资产作为民族身份和历史记忆的载体,其保护与传承显得尤为重要。文化资产不仅限于物质文化遗产,如古迹、艺术品等,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技艺、民俗活动、口头传统等。这些文化资产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是社会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潮州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潮州文化以其独特的语言、饮食、建筑、艺术和传统习俗,在中华文化中占有特殊地位。保护潮州的文化资产,不仅有助于保持潮州文化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也是对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重要贡献。

作为文化治理“元治理”的起点,在中共潮州市委、市政府引领下,潮州市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探索了一条独特的文化治理路径。文化治理,强调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协作,提倡通过政策、法规、教育等多种手段,实现文化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在潮州这样一个文化独特性显著的地区,文化治理理论提供了一种全面、系统的保护策略,有助于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实现文化资产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治理是一个涵盖广泛的概念,该概念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通常的文化治理是指通过协调政府、市场、民间组织以及社区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实现文化资源的有效管理和文化遗产的持续保护。其核心原则包括参与性、透明度、责任性和可持续性。参与性强调所有利益相关者在文化决策过程中的参与;透明度要求文化政策和实践的公开和明晰;责任性确保各参与方对其行为和决策负责;可持续性则关注文化资产保护的长远目标和未来代际的权益。

多元参与是文化治理的关键特征。它要求不同背景和利益的个体和集体都能参与到文化资产的管理中来。协作机制则涉及这些不同参与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这包括政府的政策支持、非政府组织的项目实施、专家学者的咨询建议、当地社区的积极参与以及私营部门的资源投入。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可以确保文化资产的保护工作更加全面、平衡和高效。

文化治理理论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它强调的是一种包容性、动态性的管理过程,旨在实现文化遗产的长期保护和传承。在潮州这样一个文化多样性丰富的地区,应用文化治理理论对于实现文化资产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开放的对话平台、促进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可以更好地应对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挑战。

潮州市在文化治理方面的做法体现了对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的深刻理解与实践,展示了一种平衡传统与现代、保护与发展、法治与社区参与的综合治理模式。通过一系列创新性的措施和政策,潮州市不仅成功地保护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还促进了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了公众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潮州文化治理的实践,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有益探索,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文化治理中,党委、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共同构建了协同治理的潮州模式。

保护与发展的平衡

文化治理理念强调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促进其发展与活化利用。潮州古城的保护实践被专家、学者视为“教科书”,这体现了文化治理中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潮州市自198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一直对古城建设进行了严格的控制,通过在古城外建设新城的方式,避免了对古城的大拆大建,保护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同时促进了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近年来,潮州古城的保护策略更体现了对历史深度的尊重和对文化多样性的维护。实施措施包括限制新修复历史建筑,以及改善公共空间,旨在保留古城的历史文化风貌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潮州市委市政府通过政治引领和政策制定、引导,确保了文化资产保护与国家的文化政策和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政治推动,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强大合力。

社区参与多方协同

文化治理倡导社区和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中共潮州市委书记何晓军同志在介绍的潮州古城保护经验中,强调了原居民的保留和多方合力的系统性保护格局,这与文化治理理念中强调的社区参与和多元协同治理相吻合。这一理念强调在保护文化资产的过程中,不仅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还要关注与这些遗产相关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实践。在潮州,这意味着保护古城的传统街巷,同时维护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和文化实践,形成了具有独特韵味的“见人见物见生活”。潮州的文化资产保护工作采取系统性方法,确保文化遗产的各个方面都得到妥善保护,通过原真性保留实现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尊重了古城居民的生活模式,避免过度商业化和人为改造。文化治理鼓励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潮州市通过科学规划和传承非遗,推动文化保护传承发展,促进了文商旅大融合,这正是文化治理理念中促进文化旅游融合的体现。

法治保障与政策支持

文化治理需要法治的支撑和政策的引导。潮州市在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后,进行了大量的地方立法活动,其中对文化资产的保护尤为典型,如2017年《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0年《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2021年《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及2023年《潮州市文化旅游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更加具有潮州地方特点的立法,如2021年《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促进条例》的制定与施行,这是全国设区的市第一部地方工艺美术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21年《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体现了协同汕头市、揭阳市在地市之间文化领域进行协同立法的新尝试,同时潮州市人大、市政府还先后分别制定审议《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2022年),出台《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2022年)和《潮州市民宿管理办法》(2023年),体现了通过立法手段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规范和保障,这是文化治理中法治保障的体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化治理不仅关注物质文化遗产,同样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24年,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显示了文化治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实践。潮州市这一政策文件体现了潮州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创新思路。它强调政治引领的重要性,将文化传承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潮州市通过优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方式,提高文化资产保护的效率和效力。通过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可以确保文化资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普法教育与公众意识提升

文化治理倡导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潮州市采用“非遗+普法”模式,以及通过创新法治文化推进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实践,展示了文化治理中创新与传统结合的重要性,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文化自觉是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

潮州司法机关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保护非遗的法律意识,这与文化治理中提升公众意识的理念相符。潮安区人民法院实践诉源治理与多元化解纠纷的预防性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了全国首家地方非遗保护调解中心,专门负责处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纠纷和问题。通过早期介入,有效地防止文化资产保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多元化解纠纷则提供了多种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司法途径,以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争议。调解中心的目标是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一个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平台。其功能包括调解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教育,以及促进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同时,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意识,增强非遗传承人对自己权益的认识,提高他们维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能力。

综上所述,潮州在文化资产治理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些成就包括成功保护了古城的历史风貌,维持了古城居民的生活方式,有效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建立了多方协作的文化资产保护机制等。这些经验表明,通过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社区的广泛参与和法治的有力保障,可以有效地实现潮州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本文系潮州社科“十四五规划”课题,“潮州非遗文化保护与促进法律规制治理研究(2021-C-15)”阶段成果。


来源|潮州日报

编辑|郭洵汐

审核|庞磊成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