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潮州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多措并举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助力社会治理。近三年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6%以上 ,量刑建议采纳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上诉率稳控在全省较低水平(2%左右),2023年的上诉率仅为1.18% ,更是居全省最低,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聚焦主业,发挥制度优势,筑牢案件质量根基
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贯穿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强大“助推器”。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操作指引,规范实操流程,从机制上保障实体从宽,程序从简。在案件具体办理中,坚持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2023年以来,全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理案件共2760件3455人,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840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320件,分别占比66.67%和11.59%。加强与公安、法院部门横向协作,提高诉讼效率。侦查阶段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会同侦查机关积极促成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工作,为精准量刑建议提供依据;在审判阶段,对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减少诉累。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8.44%。
突出公正,强化权利保障,平等保护各方权益
平等保护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律师、被害人等各方合法权益,力促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适用刑事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诉人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对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让公正直面“镜头”。积极推进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发挥法律援助律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建立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以公正司法解“法结”,以释法说理解“心结”,尽最大可能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2023年以来,促成认罪认罚案件和解137人。
多措并举,凝聚内外合力,能动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办案理念,积极构建“认罪认罚+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多元减纷模式,以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有效化解诉讼环节矛盾纠纷,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拟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将案件办理“晒”出来,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和答疑解惑,说明拟不起诉理由,促使犯罪嫌疑人深刻汲取教训并真诚悔过,被害人真心谅解。对于因婚恋、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或者偶发事件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主动对接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等形成化解合力,做好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23年以来,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5件。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救急救困”的作用,对犯罪嫌疑人缺乏赔偿能力导致被害人因案致贫致困的情况,协同属地政府、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和慈善机构,共同开展多元化救助,2023年来已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187人次,发放救助金人民币159万多元。
作者|市检察院 杨晓韵
编辑|吴冰
审核|吴燕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