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
向社会公开征求
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有偿使用项目
实施方案》的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潮州市市政公共区域
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有偿使用项目
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潮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打好“资源配置优化”战役,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我局正抓紧牵头推进潮州市市政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项目,拟通过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运营市城区市政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有偿使用范围为潮州市城区市政道路范围内适宜设置充电桩的位置,根据上述适建区域内的电动单车与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安装智能充电设施,为区域内停放的电动单车与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着力解决市民和游客“充电难”问题。
当前,我局已委托咨询单位完成《潮州市市政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反馈我局,具体发到工作邮箱:cz2393395@163.com,联系电话:2393395。
特此公告,感谢支持配合。
附件:《潮州市市政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7月稿)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11日
征求意见稿称,潮州拟通过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模式,引入有实力、有经验、有担当的社会资本对潮州市湘桥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沿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实施,从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公共区域“充电难、充电慢、充电不安全”的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引导电动车辆集中有序停放,实现集中规范统一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完善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促进潮州市绿色交通体系的建设和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对潮州中心城区范围内由政府负责管养的151条市政道路范围可建设充电桩场地进行筛选,共拟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68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2560个,以及运营管理平台及充电监控网络系统等配套设施。
项目本次实施涉及范围图征求意见稿显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按价费分离,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
充电电费:考虑峰平谷不同时段价格不同,且路边公共区域使用需求更多集中在高峰时段,充电电费平均价格暂取0.5元/度,最终以实际充电时段价格及充电电量计算为准。 充电服务费:参考同类项目市场行情及广东省发改委0.8元/度的上限价格,暂定充电服务价格为0.72元/度。
充电电费:考虑峰平谷不同时段价格不同,且路边公共区域使用需求更多集中在高峰时段,充电电费平均价格暂取0.5元/度,最终以实际充电时段价格及充电电量计算为准。 充电服务费:参考同类项目市场行情,暂定充电服务价格为1.1元/度,最终以实际经政府确认的明码标价为准。
《潮州市市政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反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发到工作邮箱:cz2393395@163.com,联系电话:2393395。
来源|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翁纯
审核|詹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