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摩羯”来袭
广东即将迎来狂风暴雨
今天我们必须再次认真谈谈
公共场所用电安全问题
请用电设施产权主体看管好自己的设备
让广大街坊可以“放心出门”

近年来,发生了多起让人心痛的
公共场所触电伤亡事件
原本提升街坊们美好生活的公共设施
霓虹灯、快递柜、自动贩卖机等
遇到极端天气就容易化为“隐形的危险”

市民通常认为
与电有关的都归供电企业负责
其实公共场所“带电”的设备
有不同的“管家”
根据产权类型大致可以分两类
VS
供电设施
供电设施主要由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和运维,包括变电站、开关房、架空线路等,已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安全标准规程。

用电设施
用电设施是由各种不同的产权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等用途的电气设备或装置,公共场所常见设施包括路灯、广告牌、充电桩等,种类繁多。比如路边的电子广告牌,就是由户外广告设置单位负责运维管理。

也就是说
不是所有带电的设备
都归属于供电企业管理
公共场所电力设施按产权归属进行管理
并必须承担相应管理和维护责任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明确强调“三管三必须”
要求各方生产经营单位
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公共场所用电设施
到底谁来管?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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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向市民提供安全的公共环境
《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
于2019年5月正式出台
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地方公共场所用电标准
明确了电力设施主体的责任
让公共场所“带电”的设备“有人管”

根据
《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
及运行安全规程》规定

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安全责任由其产权人承担,产权人对用电安全负主体责任。产权人应履行对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定期巡视、维护、检修等职责,及时消除触电安全隐患,但不承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而引发人身触电的安全责任。
也就是说
公共场所用电设施
产权归谁,责任在谁
《规程》规范了3件事
公共场所用电设施
怎么建设、怎么运维、谁来管理
让用电设备的安全责任
和其产权人“手牵手”
再也不用担心“没人管”了

“牵手”成功后
负责部门必须制定好运维规范
定期检查设备情况
并在必要时开展特巡

除此之外
用电设备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
作为“有主”的设备
可不能和其他人“亲密接触”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该怎么做▼
作为用电设施产权人
又该如何尽到自己责任呢?
↓↓↓
1
做好日常巡视。产权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管理的用电设施的数量、分布、设备运行状态等因素,制定能够及时发现设施用电安全隐患的定期巡检计划,按计划定期巡检。

2
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常见安全隐患主要有绝缘破损、漏电保护装置配置不当、接地不良、安全距离不足等容易引起人身触电伤害的安全隐患。

3
在台风、雷雨和梅雨季节,用电设施产权人应对用电设施线路、灯具、电气设备和避雷措施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以保证用电设施、避雷措施、防水浸措施的安全可靠,在遇到极端恶劣天气环境突变对用电设施的安全构成危险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必要时对用电设施进行断电处理,避免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事后应及时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和修复。


安全有序的公共用电环境除了
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每个用电单位都是用电安全的责任主体
请产权主体做好自有产权用电设施的
安全管理和检查维护
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用电环境

同时我们向也广大市民呼吁
极端天气应尽量减少外出
遇到积水应绕行
切勿在户外电力设施
如户外灯箱广告、智能快递柜、路灯等
附近逗留
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注意用电安全!
来源|广东电网
编辑|翁纯
审核|詹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