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潮州市终止部分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 : 2024-12-06 17:22:56 文章来源 : 潮湃新闻客户端

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潮州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八条的约定,同意潮州市潮安区江东卫生院、潮安九洲医院、潮安康泰医院等3家医院解除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申请,自2024年12月9日起解除与各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现潮州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机构名单如下:



     注意事项: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6号)第二条“除急救抢救、延续治疗等符合规定的情形外,工伤职工在未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进行治疗或康复所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来源|潮州社保

编辑|翁纯

审核|詹树鸿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