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政风行风热线 | 子女如何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市税务局为群众解答相关涉税问题
发布日期 : 2025-05-23 10:14:11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潮湃新闻客户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为群众介绍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能、服务扶持企业发展采取的工作措施成效、税费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措施,倾听群众呼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解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涉税热点、难点问题。

市税务局邀请企业代表参加办税服务厅开放体验活动。(资料图片) 市税务局 供

群众提问:我妹妹是在校生,我如何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市税务局回复: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工作人员提醒,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只有独生子女才能享受每月3000元的扣除标准。

群众提问:单位最近接收了几个在校实习学生,因为是在读,没有给他们缴纳社保费用,是不是可以单独给他们缴工伤保险?

市税务局回复:这是可以的。根据《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粤人社规〔2024〕6号),在从业单位工作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人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主要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学生学徒等);单位见习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互联网营销师或者提供网约车、外卖、配送等劳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简称新业态从业人员);基层快递网点的从业人员(包括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依托交通运输公司开展运输业务的运营车辆司机和乘务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以及有关工作人员【本项目人员简称“村(社区)从业人员”】;国家和广东省规定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从业人员。

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依规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

群众提问:我一个朋友是回国的留学生,有一辆买了半年的车,他不想开了愿意便宜点卖给我。买车的时候不用交车购税,想问一下我要不要补交?

市税务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买车的时候免征了车购税,现在进行转让,免税条件消失,则要重新申报缴纳车购税。

车购税按使用年限计算,车辆原购置的金额每年减10%。如果该车购买时不含税价为20万元,该车已经使用满5年,那么应纳税额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原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不含税价)×(1-使用年限×10%)×10%,应重新申报缴纳1万元车购税。

群众提问:我公司过年后生意好了不少,多了很多订单,会计说发票额度不够开票了,请问怎么才能申请多一点?

市税务局回复:现在发票是实行赋额制度,生意好了,如果超过额度开不了,可以以企业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通过【热门服务】-【发票业务】-【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点击【新增申请】,根据实际业务量和业务情况填写调整额度类型、申请调增的额度等相关信息,上传证明业务的购销合同等附件资料,后续等待税务机关人工审核就可以了。

根据企业的发票赋额类别,审批方面有所不同,I类纳税人调整额度后上限不能超过5000元,对于Ⅱ、Ⅲ、Ⅳ类纳税人,允许突破初始额度上限,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业务需要,结合上传的相关合同资料,依法依规进行额度审批。

申请审批通过后,只要在有效期内都有效,人工调整有效期满的,次月1日会自动恢复动态赋额。对于连续6个月的开票额度都超过月初额度的Ⅲ、Ⅳ类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触发定期调增机制,进行综合计算后得出的新的发票额度。

本次上线,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为群众解答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共33条。接下来,市税务局将加大力度,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普及,不断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为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潮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文字|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庄园

编辑|张泽慧

审核|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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