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我校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湘桥区教育局《湘桥区2025—2026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潮湘教【2025】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规划:
12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政策性招生对象;
(二)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取得桥东街道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资格条件的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登记审核时间:7月27日—28日上午(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各招生对象登记审核具体时间安排为:
1. 7月27日上午:政策性招生对象、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户口已迁入东山居委的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子女。
2.7月27日下午: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取得桥东街道户籍(除户口已迁入桥东街道的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7月28日上午:符合资格条件的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子女。
(二)报名登记审核地点:学校一楼礼堂。
(三)申请登记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户口已迁入东山居委的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子女审核材料:户口簿及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学生成长手册》)。
2.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取得桥东街道户籍(除户口已迁至桥东街道的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审核材料:户口簿及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学生成长手册》)。
3.符合资格条件的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子女审核材料为:
(1)潮州市恒大城房产的《房产证》或《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交款票证;属二手房交易的业主,需提供:①《房产证》;②若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原业主《房产证》或《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交款票证;《二手房产交易合同》及银行流水凭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及上交相关复印件。
(2)户口簿及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学生成长手册》)。
4. 政策性招生对象审核材料为:
(1)本校教师子女:户口簿、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学生成长手册》)。
(2)其他政策性招生对象(由湘桥区教育局审定并安排):户口簿及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学生成长手册》)。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审核材料一律要求提供原件查验,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一份上交(户口簿复印首页与学生本人页同一页,父母页同一页,共两页,统一用A4纸进行复印);《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学生成长手册》一式一份上交(《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学生成长手册》复印首页及六年级第一、二学期教师评语页,统一用A4纸进行复印)。
2.报名时,家长须与学生一起带齐相关审核材料到学校一楼礼堂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3.家长提供审核的申请登记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入读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的申请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学位。
四、具体流程
学校大门口领取审核序号码(为避免拥堵,学校将分时间段进行审核,请家长按领取序号码安排时间错峰到校审核)→到对应教室等候→按指引到学校礼堂查验证件原件→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交复印件→完成审核登记。
五、说明
招生注册办法或因特殊原因需作调整事项,另行通告。
潮州市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
2025年7月19日


来源|潮州市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
编辑|张泽慧
审核|詹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