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业态发展需求,潮州日报社拟开展新一轮供应商征集入库工作,征集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入本报活动执行单位供应库,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与入库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须符合以下规定(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函)。
(三)知识产权要求:在活动执行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中选机构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需提供承诺函)。
(四)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纳税证明
3、相关案例
4、相关承诺函
二、入库期限
自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
三、后评估与反馈
报社将根据实际的合作效果进行供应商评价。收集内部人员以及活动参与者的反馈意见,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合作,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合作方能够获得更加满意的服务体验。
潮州日报社将确保每次活动都获得了合适的供应商支持,同时保障供应商选择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经济性,促进潮州日报社各项线下活动项目执行的顺利开展。
四、其他条款
(一)活动执行若无法进行
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产品提供而导致活动无法执行,主办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二)违规行为处理
供应商在活动执行中若出现违规行为,例如未按约定时间、地点提供服务或产品,服务或产品不符合约定标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不良商业行为等,主办方将依据合同条款及相关法规,做出警告、罚款、索赔或立即终止合作等处罚,并直接从活动供应商名录库中移除该供应商。
五、资料送至潮州日报社五楼社委办
联系电话:0768-2262755
潮州日报社
2025年8月25日
编辑|翁纯
审核|詹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