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潮州对3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发布日期 : 2025-09-04 11:31:04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潮湃新闻客户端

自开展“双减”工作以来,潮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现将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潮州市枫溪区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号为:教民244510371700179),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在潮州大道南端海逸1号商铺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潮安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做出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谢*权,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学科类培训资质,在湘桥区桥东街道韩创园以“博大书院”机构名称,违规开展高三复读培训。湘桥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出警告,当场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三


饶平县智**文化服务中心,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未取得科技类培训资质,在饶平县黄冈镇凤泽里铺面2号租用场地招收学生开展科技类培训。饶平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出警告,当场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停办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退还未消课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1354.2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潮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及处罚曝光力度,对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无证无照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来源|潮州教育

编辑|翁纯

审核|詹树鸿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