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在广东,美食如潮!潮州市餐饮消费券最高立减200元!



即日起至2026年3月。
活动期间逢周四上午10点。
(若资金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1、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不允许拆单,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
2、餐饮消费券自领取起6个自然日(含获券当天)内有效,最晚承兑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23:59:59,在“我的-优惠券”查看,逾期失效,不予补发。
3、活动期间,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即每周仅能选1档位的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4、消费者核销后需配合商户开具餐饮发票,支付人发票抬头需与领券人姓名一致,发票项目名称须为“餐饮服务”。
5、支付时间、结账单、餐饮消费发票日期需在对应消费券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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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名单持续更新
以APP活动页面最新名单为准*



潮州市商务局:2399031
潮安区工科信局:5815929
饶平县工信局:7802259
湘桥区工信局:2211625
来源|潮州商务
编辑|翁纯
审核|梁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