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灿霞)近期,交警机侦大队查处3宗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3人均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家长的汽车上路行驶。最终,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交警部门提醒,无证驾驶危害极大,广大家长需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众所周知,机动车驾驶证报考需满18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必然是无证驾驶。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不仅违法还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值得注意的是,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汽车的,被视为无证驾驶;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超过1年的,驾驶证属于注销状态时,驾驶车辆则被视为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指出,无证驾驶存在诸多危害,不仅会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可能诱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加之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容易出现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会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的正常通行。部分无证驾驶人员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漠视交通规则,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此外,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家长,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家长务必妥善保管车钥匙,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监督和劝阻未成年人的危险驾驶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