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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发现森林火灾时如何报警如何避险?
发布日期 : 2024-03-29 08:47:12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野外发现森林火灾时如何报警如何避险? 

市应急管理局为群众解答应急管理相关问题 


  为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聚民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应急管理、支持应急管理,大力推进“大应急”发展,近日,潮州市应急管理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平台等方式,为群众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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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店进行安全检查(资料图片)。市应急管理局 供

  群众提问:我在金石镇申请了一个烟花爆竹门店,相关部门颁发了正副两张证,请问一下我能否拿副证到庵埠镇再开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分店?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6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经营者向潮安区应急管理局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时填写的经营地址是合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唯一门店地址,绝不允许把烟花爆竹许可证副本拿到另一个地点去经营。

  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市应急管理局将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条款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群众提问:近期政府部门来检查,要求工厂的电工得培训取证后才能从事电工工作,请问得去哪里培训,是否有指定的报名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工厂的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工厂的电工多数为低压电工,必须到有培训考试资质的机构参加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结束后再进行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通过后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报名培训没有指定机构,全市目前有资质的培训机构11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应急管理局子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对外公开发布,有需要的群众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机构参加培训和考试。

  工作人员提醒,特种作业操作证原来是实体证,只需等到期了再通过考试换发电子证,实体证未过期的则不用更换电子证。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考生考核合格后,市应急管理局会核发电子证书,考生自行下载保存使用。考生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要求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后,在“我的证书”功能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用手机关注公众号注册或登录查询系统时,必须用自己报名参加考试的手机号进行认证登录,千万不能用别人的手机或者替别人登录下载,这样会被系统自动锁定,无法下载电子证书。

  群众提问:我是一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我想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另外一个人行吗?请问能不能变更,如何变更?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主要负责人是可以变更的。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变更申请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同时要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事大厅窗口提交申请。对已经受理的变更申请,市应急管理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变更条件的,在原规定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现提速到1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群众提问: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了但是并没有得到政府补助,是什么原因?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损,如果确实无房可住,在确定重建对象时应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批”的程序,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如果受损房屋属于厨房、围墙等非居住用房,这些房屋不属于救助范围。

  因灾倒塌房屋重建需按照下列程序确定:受灾人员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补助对象,并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对象名单、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0日内将审核意见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经审批通过的补助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设置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应当包括:补助对象名单、家庭类型、家庭人口、倒塌房屋结构、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公布日期等。

  群众提问:在野外发现森林火灾时如何报警?又如何做到避险自救?

  市应急管理局回复: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如果在野外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119”“110”或向属地政府值班室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提供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遇到森林火灾一定不能擅自开展扑救,特别是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在野外遭遇森林火灾时,我们要积极自救,快速转移避险。在转移避免过程中,要注意千万不要随意选择方向盲目乱逃,否则容易被浓烟烈火所困。正确判断风向,切不可与火赛跑,要用沾湿的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包住头,并沿着逆风方向,向下或横跑,选择植被稀疏的路线逃生。不能往山顶方向逃生,随着烟气上升,山火向山顶方向扩展会较快。当被大火围困时,应选择植被稀疏的空旷地方,俯卧避险,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把脸贴近湿土双手压在胸前。如有水沟、池塘、溪流,可跳入水中避险。

  有关部门提醒:基于我市地处温带季风型气候区,境内多低山丘陵,受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影响,每年的秋、冬、春三季大风天气比较多,降雨较少,气候干燥,客观上导致了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加上近几年农业生产、上坟、旅游等野外用火也日益增多,火源管理难度非常大,面临的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近些年,我市森林火灾的发生,95%以上是因为上坟烧纸,农耕烧荒和林地内乱扔烟头所致。群众需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野外不烧荒、上坟不烧纸、林内不吸烟,这是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的关键因素。在野外生产活动中,市民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绝不可以在林内或林缘100米范围内焚烧杂草和农作物秸秆;祭奠已故亲人要多采取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方式;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其直系亲属要加强监管,绝不能让这部分人携带火种进山入林或在野外玩火、点火;踏青游玩的市民在进入林区后,不要在林地内吸烟或野炊,更不可以乱扔烟头。另外,在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内,任何未经审批的野外用火,都属违法用火,即使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两次上线节目,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深入交流,解答群众问题共22个,普及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相关知识,提高市民防范意识。接下来,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繁荣美丽、奋力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作出应急管理新的更大贡献!

(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庄园


编辑 翁纯 责任编辑 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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