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办、市消委办联合印发《潮州市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工作作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工厂作坊综合治理工作。
冬春季节气温较低、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各类火灾风险积聚叠加,历来是火灾防控关键时段。此次治理范围主要聚焦工业园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内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工厂作坊,重点是陶瓷、食品、服装、塑料、印刷、电子、不锈钢、水族机电等八大产业中的相关企业。
《方案》明确八大治理重点:单位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部门许可,是否存在2024年7月4日后新增的违法建(构)筑物;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分租式厂房、仓库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设置封闭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住人问题;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违规使用双气源,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是否按要求设置独立气瓶间,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火灾危险作业;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是否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任何一层超过1500平方米或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是否按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施是否落实每月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工业园区、村镇工业集聚区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是否配备小型水罐消防车、空气呼吸器、两节拉梯、破拆工具等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并具有灭火救援能力。
《方案》强调,在治理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于2025年2月17日前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自觉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文字|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宗楷
编辑|翁纯
审核|庞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