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商转公”政策落地实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市民关注热点
发布日期 : 2025-05-09 10:05:18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潮湃新闻客户端

5月6日,《潮州市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引》正式落地实施,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前天,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市民群众关心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商转公”需满足多项要求:商业贷款须正常偿还满一年且剩余还款期超过一年,当前无逾期记录,申请人须为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且该房产除原商贷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商贷须由市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发放,且仅支持在原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业务办理采用“以贷冲贷”模式,即由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银行过渡账户结清商贷,不接受借款人自行结清商贷后申请的模式。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方面,政策也设定了明确规则。“商转公”贷款额度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需要不超过当前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及原商贷剩余本金余额,且“公积金贷款额度+已提取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已还商贷利息”,最终额度取万元整数。而贷款期限则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期限,同时需符合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规定,且“贷款年限+房屋建成时间”不得超过30年,期限按整年计算。利率则按央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新利率执行,较商业贷款低约0.5个百分点,显著降低还款成本。

相关负责人还就市民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作进一步解释:“住房公积金其他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商转公’贷款不冲突,可在‘商转公’时同步享受。‘商转公’后,提前还款、冲还贷等政策与常规公积金贷款一致,职工可按原有方式操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潮州公积金公众号获取详细指引,办理时需确保材料齐全、商贷状态正常,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审批进度。


作者|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翁烨凰

编辑|蔡杨

审核|梁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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